天津移动手机钱包业务是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移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银联)联合天津市各大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个人移动金融服务。是将客户的手机号码与银行卡账号进行绑定,通过手机短信息、语音等操作方式,随时随地为拥有银联联网银行卡的中国移动手机用户提供方便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和快捷的支付渠道。目前支持的业务包括移动话费缴费、银行卡余额查询、购买数字点卡、购买报刊杂志等。
目前支持的业务主要有:
业务分类 |
业务功能 |
业务功能描述 |
目前实现方式 |
手机缴费 |
话费余额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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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语音、音信互动 |
话费缴纳 |
由绑定的银行卡账号支付本手机话费 |
短信、语音、音信互动 |
手机消费 |
手机购卡 |
购买游戏卡、上网卡、 IP 电话卡、充值卡等数字卡产品 |
短信 |
手机订报 |
订购签约合作商户的报刊 / 杂志 |
短信 |
手机理财 |
银行卡余额查询 |
查询 “手机钱包”绑定的银行卡的余额 |
短信、语音、音信互动 |
手机钱包管理 |
修改手机钱包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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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语音 |
系统帮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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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音信互动 |
获取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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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 |
使用范围:天津移动 135-139 用户(标准神州行、神州行轻松卡和神州行亲情计划用户除外)
客户只需持合作银行的银行卡和本人手机在天津移动各营业厅或合作银行的营业厅通过 POS 机完成业务定制,即可轻松使用本业务。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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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客户在移动营业厅或合作银行营业厅阅读客户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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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在定制 POS 机上刷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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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系统提示选择操作类型,选择“1定制”(按“定制”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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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提示输入卡号,按“确认”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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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系统提示“选择定制类型”,按“确认”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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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根据系统提示,客户输入自己指定的手机号码,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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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系统询问是否输入证件号,选择“ 2 不输入证件号”,按“确认”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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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系统显示银行卡号,确认无误按“确认”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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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在定制 POS 机上输入银行卡密码(与 ATM 取款机取款密码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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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步:系统通过手机短信息反馈客户定制状态和手机钱包密码,并在定制 POS 机上打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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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通过定制 POS 机定制,一张银行卡可与多个移动号码绑定,一个移动号码只能绑定一张银行卡。
2 、您申请开通“手机钱包”业务后,使用手机钱包进行缴费或交易支付操作时,只需使用手机钱包密码进行确认,无须再输入银行卡的账号或密码 3 、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开通后请修改您的手机钱包密码,并删除保存有手机钱包密码的短信息。
客户注销“手机钱包”,只需在本手机上编辑“ 0000 ”发送到“ 7777 ”,既可注销。也可以持银行卡和手机在天津移动各营业厅或合作银行的营业厅的 POS 机上进行注销。 注意:
如银行卡密码变更,请先进行“手机钱包”业务注销,再持银行卡到营业厅重新定制。
如果银行卡丢失,请先进行“手机钱包”业务注销,并在挂失并补做新卡之后,持银行卡到天津移动各营业厅或合作银行的营业厅重新绑定 如果开通“手机钱包”的用户需要办理手机号码的过户和撤户业务,需要通过短信先注销本业务。
1.银行卡余额查询
方式一:编辑短信息“ YECX ” 或“ 2001 ”,发送至 7777 ,根据回复的短信息查询
方式二:手机钱包客户使用手机拨打 12588 ,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方式三:音信互动方式,手机拨打特服号码 125882001 ,接收短信查询结果。
2.手机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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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登陆网站并确认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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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到收银台结账,选择手机钱包支付方式,输入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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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按照页面说明,编辑短信发送到“ 77779+ 手机钱包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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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完成支付后,通过网站弹出页面或邮件收到所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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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客户每月使用“手机钱包”支付的交易限额为 500 元。
3. 修改手机钱包密码与帮助 修改手机钱包密码( 密码为六位数字 ) 方式一:编辑短信息“ XGMM 新密码”或“ 7777 新密码”,发送至“ 77779+ 旧密码”
方式二:手机钱包客户使用手机拨打 12588 ,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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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机上拨打 12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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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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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密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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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码 , 按 # 号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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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码,按 # 号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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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旧密码,按 #号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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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帮助信息 操作方式:编辑短信息“ HELP ”或“ 1860 ”,发送至 7777
客户通过短信方式使用手机钱包业务时,发送短信至“ 7777 ”免费;发送短信至“ 77779” 或“ 77779+ 手机钱包密码”按 正常短信收费标准收取 。接收短信免费。
客户拨打 12588 或其他声讯特服号码按网内正常资费标准计费。
用户在使用“手机钱包”业务时,目前暂不收取功能费。
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信用卡、牡丹贷记卡 、 牡丹灵通卡 中国农业银行 :金穗准贷记卡、金穗借记卡(金穗通宝卡、金穗商联卡) 中 国 银 行 :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人民币电子借记卡 中国建设银行: 龙卡信用卡、龙卡储蓄卡 交 通 银 行 : 太平洋信用卡(准贷记)、太平洋借记卡 招 商 银 行 :“一卡通”借记卡 上海浦发银行 :东方借记卡、东方信用卡 邮 政 储 蓄 : 绿卡银联标识卡 天津市商业银行 :津卡通、津卡储蓄卡 光 大 银 行 : 阳光卡 中信实业银行: “理财宝” 深圳发展银行: 发展借记卡 兴业银行: 兴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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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须知》
一、 天津移动手机钱包 业务是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移动)、中国银联股份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银联)联合天津市各大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个人移动金融业务。是将客户的手机号码与银行卡账号进行绑定,通过手机短信息、语音等操作方式,以绑定的银行卡为支付结算载体,实现查缴手机话费、银行卡余额查询、手机购买商品等,满足用户随时随地个性化理财支付交易的需求。
二、 客户应确认申请 “手机钱包”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可与自己的银行卡帐户绑定,进行各类交易操作,同时客户应知晓若银行卡持卡人与机主不是同一人可导致的风险,并对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如客户使用银行卡绑定他人的手机,机主对该绑定持有异议,客户将对可能造成的纠纷承担责任。
三、绑定成功后, POS机自动打印绑定凭证,用户应仔细核对凭证中绑定关系的正确性,并妥善保管此凭证。如果客户绑定的银行卡密码变更,需要到天津移动营业厅及银行各营业厅重新办理手机号码与银行卡账号的绑定,否则将无法继续使用手机钱包服务。
四、 手机钱包开通时间以天津移动向客户发送业务开通短信通知为准。客户将通过短信收到手机钱包密码,客户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的移动电话卡及手机钱包密码,所有使用手机钱包密码进行的手机钱包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因转借、转让或丢失移动电话卡及手机钱包密码失密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均由客户负责。
五、 客户愿意支付由手机钱包功能产生的各项服务费用(业务开展初期,根据天津移动确定的资费标准,将免予收取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客户因使用手机钱包服务而产生的基本通信费用由天津移动收取。如果客户拒绝缴纳手机钱包服务费,天津移动有权停止向客户提供手机钱包服务并追缴欠费。
六、 客户在消费支付时无须在签单上签名确认。如需核对交易真实性,客户可提供交易授权号与消费商户收银员进行验证。天津移动只负责按照客户用手机发来的操作信息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应操作,该指令是银行处理手机钱包服务的唯一依据。客户不可以撤销已经发出的操作信息,客户须自己承担由已经发出的操作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 客户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进行操作时必须遵守银行卡管理章程和相应业务规定。
八、 如果客户绑定的银行卡帐户出现透支,客户必须按银行要求进行偿还,否则,客户将因为银行终止提供银行卡服务而不能使用手机钱包服务,直到银行恢复向客户提供银行卡服务为止。
九、 客户在使用手机缴纳移动话费后,可在二个月内到移动营业厅补打发票。
十、 客户需要停止手机钱包服务时,应办理注销手机钱包服务的手续。客户在终止手机钱包服务后,其银行卡帐户依然有效,客户除了手机钱包以外的一切业务操作仍然受到银行有关章程及业务规定的约束。
十一、 客户签约的银行卡遗失后,客户需持客户在银行报失重制后的银行卡到天津移动营业厅及银行各营业厅重新定制手机钱包服务。
十二、 客户如果违反本须知或手机钱包有关规定,天津移动有权终止客户手机钱包的使用。
十三 、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不能控制等客观因素导致通信或银行系统服务中断,以致影响客户交易时,天津移动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天津移动应积极协助客户减小损失。
十四、 本须知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客户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绝偿还使用手机钱包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十五、 由于手机钱包服务将随着技术的完善而不断发展新的功能,届时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本须知的内容做出更新和调整,并通过通告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客户,客户亦可以通过 1860客服电话进行查询。自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变更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客户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该变更或者补充后的新须知。
十六、 本须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未尽事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据电信业、金融业相关管理办法和天津移动业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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